一份通告,管的是窗户
8月9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发了一份通告,名字很长:《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意思很直白:门窗上不许装铁栅栏、铁丝网,装了的自己拆。
10月16日应急管理部季度发布会上又点了一次,说要"加快推进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落到地方就是一轮接一轮的检查。
通告用的词是"应当主动拆除"。主动拆和被查出来再拆,是两种性质。
谁在里面
通告把人员密集场所列了一遍: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宗教活动场所。
沿街餐馆、棋牌室、KTV、网吧、培训机构,只要对外营业、人扎堆,基本都算。厂房里的员工宿舍也算。
罚多少
单位在门窗上设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的人出。依据是《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五千到五万这个区间,浮动看场所规模和拒不改正的情节。金额不是重点,重点是后面这句:障碍物挡住的不是窗户,是逃生口。
现场怎么改
全拆最省事。二楼以上要防坠的,改成能从里面打开的逃生窗,别上锁,钥匙挂在窗边,或者用内侧一推就开的推杆锁。
容易漏的几处:
- 只拆了临街一面,背面和侧面还挂着网
- 广告牌把二楼窗户整个封死
- 逃生窗外又加了一道防盗门
- 宿舍窗户直接焊死,理由是"怕人跳"
第四种要单独说。宿舍窗户焊死是防坠,但火灾时人也出不去。要改成内开式或可从内部解锁的窗型,坠人风险靠护栏和窗台高度来管。
谁来负责拆
责任按门窗归谁分。
| 情形 | 谁来拆 |
|---|---|
| 沿街商铺门窗 | 经营者自己拆,物业告知劝阻 |
| 商场、宾馆统一装的防盗窗 | 物业或产权方组织拆除 |
| 员工宿舍窗户 | 厂房、宿舍使用方负责 |
| 出租物业的固定设施 | 产权方拆,使用方配合 |
租户有异议的情况不少。房东说"我装的,你拆",租户说"你不动我的财产,我不赔钱"。这类争议靠提前说清楚。租赁合同里写一句"涉及消防的窗饰、栅栏由使用方按监管要求拆除",就省事多了。
拆的顺序和成本
成本看面积。局部拆除,重新做一扇合规的窗,单扇几百到上千;整面墙的钢筋防盗窗全部拆掉重做,一处几千往上走。预算紧就先改逃生窗,大面拆窗排到下一轮。
复查看什么
复查看三件事:门窗上还有没有金属栅栏,逃生窗能不能从里面打开,窗户有没有被广告牌、货架重新挡死。
第三项最容易反复。商家习惯挂帘子、拉横幅、把货堆到窗边,慢慢又挡回去。物业巡查要把窗边一米算进检查项。
把自己经营场所里所有临街和临院的窗户走一遍,看哪些装了铁栅栏、铁丝网、防护栏。拍照记下,写清位置。
主动拆是义务,被查出来拆是罚款。差的不是钱,是态度。
具体执行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